借条写错名字可不还钱?福建连江法院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5-05-22 11:19:3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是“贞”还是“增”?因谐音把借条名字写错,借条还有效吗?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借条写错名字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来,2019年4月30日,陈某院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黄某增借款,黄某增通过银行向陈某院转账15万元。陈某院书写《借条》一份交黄某增,《借条》约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陈某院在借条上注明借款人及身份证号码。因读音相似,陈某院在《借条》上将黄某增的“增”写成了“贞”。借款到期后,黄某增通过微信多次向陈某院催付借款本息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增向法院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用以证明案涉《借条》中的“黄某贞”即“黄某增”,但该证明并不具有身份事项的证明效力,法院不予确认。但考虑到“贞”与“增”发音相近,结合黄某增向法院提交的银行明细账及微信聊天内容,可以判断案涉《借条》中的“黄某贞”即系本案原告黄某增。故法院判决,陈某院应归还黄某增借款15万元及利息。

法官表示,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常见的债权凭证。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借贷双方因借条不规范等原因而遭受损失的情况,如借贷双方姓名书写不规范,使用同音字、外号、方言近音字等;借条内容不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等关键信息约定模糊等情况。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借人在出具借条时一定要书写规范、内容明确,双方应仔细核实出借人、借款人姓名是否与真实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利息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出借人、借款人如发现借条内容有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补救:保留出借款项、归还借款的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收条等;重新出具内容正确的借条并将原借条销毁,或者对原借条中的笔误进行更正,双方在更正部分按上手印予以确认;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借条中笔误部分及正确内容发送给对方,对方予以确认后则具有更正的效力。(连江法院:欧阳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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