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5-05-27 14:38: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时值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在人头攒动的通化市万达商场中,东昌区税务局的干部正拿着《民法典》手册,走进各商户讲解其中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也就是说,咱们商家一定要在营业执照领取的三十天内进行税务登记,这样才能避免因未登记出现的后续问题。”在场的税务干部宣讲道。“要是没有税务工作人员的宣传,还真不知道从事个体经营有这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听完讲解后,商户李先生介绍说。走访中,税务干部结合民法典中涉及企业经营、合同签订、权益保护等法律条款,讲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政策要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主要风险点。

活动现场,税务干部化身“法治宣传员”,走进万达商场、集贸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街区,聚焦《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赡养义务、房产过户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并结合社保费缴纳、契税、房产税等税收政策,通过真实案例解析,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法律与税收的关联。并一对一辅导商场内餐饮、零售等商户如何进行纳税信用修复、增值税减免等政策,提醒商户依法依规经营,防范涉税风险。

据了解,为把《民法典》与税收政策紧密结合,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进一步增强辖区内纳税人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该局以“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主题,开展了线上线下一系列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深度解读法律条文与税收政策,为纳税人带来兼具专业力度与服务温度的涉税体验,让民法典和税法知识深入人心。“政策讲得清楚,还可以反复观看,真是太实用啦!”观看直播的网友“万里金业”留言点赞道。(撰稿:王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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