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法院:执行攻坚在路上,司法为民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5-06-03 10:24: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春雷2025”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交通事故、工人工资等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组织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查找,以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统一行动共出动警车4辆次,执行干警16人次,强制拘传被执行人3人,当场履行1件,促成执行和解2件,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5万元。
执行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林某珍与被执行人王某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61704.25元。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查明被王某金名下有机动车两部且银行有部分存款,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王某金拒不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当天的行动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最终法官果断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将其移送拘留所。
执行现场二
在一起三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执行人林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第三人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林某应赔偿吴某家属因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93984.2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林某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经多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在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无果的情况下,经办法官向林某家属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并当场向其家属留置送达相关执行文书,要求转告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接受询问。
执行现场三
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陆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陆某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迟迟不支付相应的劳务款项。申请执行人白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7754元。经申请执行人白某提供线索称,执行法官在某工地现场找到被执行人陆某。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工作,迫于法院强大的威慑力下,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陆某当场并支付劳务工资7754元给白某,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长泰法院将以此次统一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提升执行速度、彰显执行温度,对涉民生、涉劳动报酬、涉小标的等案件做到应执尽执,应结尽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用实际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泰法院: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