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展板介绍、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讲解破坏环境资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同时,干警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污染投诉、生态保护等方面问题,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期间,检察干警还实地参观了河长制“委员河长”主题公园及生态综合管护队建设成果,深入了解生态治理创新模式与实践成效,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保护大局开拓新思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024年以来,建宁县检察院致力于打造“检护闽江源”检察公益诉讼流域治理品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针对在禁养区内养殖生猪尾水直排、河湖四乱等问题受理涉河、涉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磋商7件,开展排查和督察督办10余次,促成清理垃圾23吨,整治养殖污水问题3个,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持续助力建宁闽江正源水环境质量提升。
下一步,建宁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案理念,以精准审查、高效办理为原则,严把生态环境案件质量关。同时,以典型案例为示范引领,推动形成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检察履职水平,以高质量检察服务守护建宁绿水青山。(建宁县检察院:余柔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