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在萝苜田普法研学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现场说法”的形式,将生态保护理念深植青少年心中。
活动开始前,检察官和法官带领同学们参观了阳光法庭,向大家介绍法庭的布局以及庭审流程,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庭审注意事项与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们进行交流,为模拟法庭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涉及非法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的案件,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等角色,严格按照法庭审理程序规范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在激烈交锋中还原真实庭审场景。通过庭审程序演绎和角色扮演,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法律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深青少年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知识的了解,领悟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案件往往涉及公共利益,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也会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索生态修复费用。”模拟法庭结束后,检察官和法官结合案例内容向同学们介绍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及碳汇修复机制,这些内容集中体现司法机关近年来在推进生态损害赔偿、促进修复治理方面的做法及成效,并向现场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分发宣传手册,鼓励同学们加入公益诉讼志愿队伍,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近年来,涵江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打造“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模式,一体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建立工作机制畅通保护路径。该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召开关于生态司法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联席会议,对碳汇适用规则、碳汇认购金额测算方式、标准等进行细化,为在案件中适用碳汇机制确立合作基础和规范指引,2023年以来动员犯罪嫌疑人认购林业碳汇945吨、海洋蓝碳200吨。
创建实践载体破解修复难题。该院联合法院、自然资源等单位签订协作机制,共建木兰溪口湿地红树林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碳汇林等司法固碳基地2处,确立“造林增汇”替代性修复模式,在办理涉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利用案件生态修复赔偿金开展红树林种植工作,共完成补植红树植物300平方米。
创新修复模式打造地区特色。该院以碳汇认购实现生态修复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碳汇适用司法实践,突出地域特色创新“除草减量”修复模式,将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于木兰溪沿岸开展外来入侵植物互花米草的除治和管护,共清理互花米草达10余亩,通过减少入侵物种对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破坏,提升海洋碳汇能力。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下一步,涵江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融合优势,深入开展多样化生态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涵江区检察院:彭泓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