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金融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跃升的战略路径与政策架构
发布时间:2025-06-16 15:56:3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浪潮,我国提出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这既是顺应全球科技创新发展趋势,更是为创新驱动以及科技领航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新“动力源”。要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需要构建匹配科技实力的科技金融,这也给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名列首位,不仅突出了金融赋能科技创新的重要价值,更指明了金融资源应该倾斜的领域和发力的方向,以推动科技创新。当前,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所有制差异、市场化差异以及行业差异。如何运用制度创新解决资源配置失衡、机制不畅、协同不到位等结构性问题,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议题。基于科技金融对新质生产力作用的理论机制,可以从资源配置、市场生态、行业差异、区域协同四个视角建立整体政策体系,推进“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为激活新质生产力提供实践路径。
一、构建分层分类的科技金融资源配置新体系
(一)破除所有制壁垒的双轨支持机制
在科技金融资源获取能力方面,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结构性差异,揭示了政策资源配置与市场效率之间协同作用的难题。构建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轨支持体系成为破题的关键,并借鉴美国ATP计划经验,探索柔性包容监管机制,给予创新试错宽容空间。一方面,国有企业要改进创新资源集成度,成立“产业链协同创新基金”,引导国有资本在量子计算、生物医疗等战略性领域牵头成立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攻关,同时,改进现有的考核标准,将颠覆性技术投入比例、专利产业化率等能够反映新质生产力的指标纳入国有企业考核标准,扭转国有企业创新注重扩量而不注重增质的评价取向。另一方面,构建覆盖非公有制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体系。种子期,扩大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的范围,建立“投资失败容忍”机制;成长期,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金融产品组合,并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成熟期,健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培育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费用给以补贴。此外,构建“非公有制科技企业白名单”,消除信贷审批中的所有制歧视,以专项再贷款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非公有制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二)创新科技金融工具的多元化供给
打破传统信贷模式掣肘,创新信贷模式,建立债权、股权、风险分担的多金融工具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模式,适应科技企业特点,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在债权融资方面,开发“技术成熟度挂钩贷款”,依据Gartner技术曲线的不同阶段提供差异化授信。推广“投贷联动”模式,允许银行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企业股权,形成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综合支持体系。在股权融资方面,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比例下限,并建立“返投绩效+社会资本撬动”的风险双重考核。在风险分散方面,扩大科技保险的覆盖范围,开发“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创新险种产品,建立“政府补贴+市场运作”的风险缓解机制。
二、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一)构建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
低市场化地区科技金融效能不足的核心症结,可能在于过度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偏差。应通过“放管服”改革的切入口构建科技金融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清理各类隐性壁垒,对科技型企业融资、补贴申请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将知识产权的质押登记、评估、融资服务等流程纳入“一站式服务”,缩短审批周期。同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价值评估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发专利价值指数,提供科技金融产品价值评估的客观依据。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体系
强化科创板、北交所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功能,优化上市标准,允许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上市,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企业开辟“即报即审”绿色通道。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为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挂牌、融资、股权托管等服务,并建立与沪深交易所的转板对接机制。同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商业银行、投资机构的数据共享,形成“孵化—培育—上市”的梯度支持体系。
(三)提升金融机构科技服务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技术官+风险官”双轨制,提高专业技术评估水平;实施科技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考试制度,将专业评估技术、创新风险等纳入考核。鼓励证券公司设立科创投资子公司,试行“研究+投资+投行”联动业务,提供科技创新企业的链条服务。同时建立科技金融业务激励机制,对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增长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给予风险权重优惠和监管指标倾斜,增强机构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行业特性导向的精准化政策矩阵
(一)构建制造业创新的长效支持机制
针对制造业研发周期长、资本投入大的特点,设计“长期资金+税收优惠”的组合政策:设立10年期“制造业创新母基金”,重点投向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前5年为投资期,后5年为退出期,缓解期限错配问题;完善制造业创新税收优惠,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对重大研发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建立“首台套”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对国内首次研发的重大技术装备,由政府优先采购,降低市场导入风险。
(二)激发非制造业创新活力的政策体系
聚焦非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业态创新,提供“场景开放+专项基金”支持,建立“数字化转型场景库”,提供政务、医疗、教育等领域社会场景,鼓励企业开展智慧化建设;设立“新服务模式创新基金”,鼓励和扶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模式发展,对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创造良好的非制造业监管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经济领域实行容错机制,给“新赛道”先行者1—2年的容错期,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
(三)推动跨行业创新协同的生态构建
打破制造业与非制造业壁垒,构建“技术+服务”集成创新生态圈,支持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化转型发展,对开展设备维护、解决方案等服务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非制造业企业制造类领域渗透,支持互联网企业开发工业软件,对自主研发的工业APP给予奖励。建立跨行业创新联盟,如“制造业创新中心+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体,实现跨行业的技术、数据、人才等资源共享、形成集成创新合力。
四、强化区域协同构建均衡发展格局
(一)建立跨区域资源共享机制
构建“东部孵化+中西部转化”的协同创新模式,在科技金融发达地区设立“创新飞地”,为中西部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服务,中西部地区则提供转化载体。完善科技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允许东部地区引导基金在中西部设立子基金,对投资中西部项目的收益给予税收优惠。建立区域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地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降低跨区域合作成本。
(二)实施差异化区域政策策略
根据区域市场化程度制定梯度政策:对高市场化地区,重点支持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允许开展“监管沙盒”试点;对中市场化地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对低市场化地区,重点优化政策环境,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信心。同时推进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共建,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在重点区域布局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
无论是成渝全域内的跨市跨省协同创新活动,还是各城市的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我国科技金融与新质生产力融合发展已经具有了多条道路探索的基础。面向未来,需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资源配置精准化、市场机制高效化、行业政策差异化、区域发展协同化,让科技金融真正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器”与“发动机”。当科技金融政策特征与所有制形态特征、经济市场特性、行业特色、区域特征有机结合时,有助于对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效应实现质的飞跃,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创新动能。这正是面对全球科技竞争的主动选择以及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题中之意。
(作者:张琦,系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汪,系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
(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可持续发展战略下ESG投资促进收入增长实现共同富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3A048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于加速遗传算法投影寻踪模型的湖南省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项目编号:CX202409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