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成蝶 “立”见新机——镇江法院“司法处方”焕活企业生机

发布时间:2025-06-30 13:40:2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破,是刮骨疗毒的勇气;立,是妙手回春的智慧。镇江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危困企业救治力度,充分释放破产保护司法效能,让困境企业“破”中有“立”、“危”中见“机”。在司法救治的“破立之道”中,既当“外科医生”精准切除病灶,又作“康复导师”重塑发展机能,以法治方式激活市场要素,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机制创新提速效,“破茧执剑”开新局

“这就像在无星之夜摸索前行,三年间我们翻阅的案卷足以铺满整个法庭。”花王股份承办法官、镇江中院立案庭庭长季晖凝视着2024年9月9日的裁定文书,阳光透过法庭的玻璃幕墙,在那份改写企业命运的文书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这份裁定不仅挽救了濒临退市的“园林巨擘”花王股份,更开创了中国破产重整史上的“破冰样本”——通过全国首创的“自发转股+提前赎回”方案,成功化解3.29亿元可转债困局,为14000余名中小股东和400余家债权人守住了希望。

曾经的行业翘楚,如今的困境突围者。花王股份曾是园林行业的“明星企业”——全国第二家、江苏首家登陆沪市主板的园林公司,其设计的生态景观遍布全国各地。然而,随着行业整体下行,叠加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公司逐渐陷入困境:工程项目锐减、应收账款积压、资金链几近断裂......到2022年,公司债务已高达15亿元,未兑付的可转债规模达3.29亿元,退市风险迫在眉睫。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镇江中院没有直接启动破产清算,而是选择了一条更具前瞻性的路径——预重整。2022年5月12日,在江苏省高院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法院决定对花王股份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与传统的破产重整不同,预重整更像一场“庭外重组+司法确认”的精准救治。法院牵头搭建“府院联动”平台,让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监管机构等各方坐在一起,反复磋商解决方案。其中最棘手的,就是那3.29亿元可转债——如果不能在预重整阶段妥善处理,一旦进入正式程序,将极大增加重整难度,甚至导致重整失败。

经过数十轮谈判,管理人和投资人最终提出了一项开创性方案:“自发转股+提前赎回”,即在预重整阶段,通过协商让部分可转债持有人自愿转股,其余则通过投资人资金提前赎回。这一创新举措,不仅避免了可转债问题拖累正式重整,还大幅提高了清偿效率,为后续重整铺平了道路。

2024年9月,镇江中院正式裁定受理重整;10月,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11月,法院批准重整方案,公司迎来新生。

“各级政府、法院和监管部门紧密协作,为花王股份的重整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这不仅是一场法律的实践,更是一次各方携手共进、共克时艰的历程。”花王股份重整管理人成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望表示。

该案例获评2024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入选江苏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这是镇江法院创新机制解决破产难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镇江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司法急救”功能,精准识别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出台《关于规范预重整程序工作指引(试行)》,为困境企业重整铺设“快车道”。2022年至2024年,镇江法院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方式帮助兴隆港务、丹阳酒厂、花王股份等37家企业获得重生,通过破产和强制清算程序共清理债务282.4亿余元,安置职工11089人,盘活土地近350万平方米、厂房18.8万平方米。

联动协同聚合力,“破冰亮剑”解难题

“阀门关闭的瞬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作为东源公司破产管理人,江成律所的张茂诚律师在镇江法院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述,让在场记者都捏了把汗。这个涉及地下燃气管道切割的高风险案件,最终不仅创造了79%的股东清偿率奇迹,更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拆弹专家”。

故事要从北京东源公司说起。这家主营CNG业务的企业因股东内斗陷入僵局,镇江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了三大“拦路虎”:产权瑕疵、设备专用性强、安全隐患大。

为破解难题,镇江法院创新采用了“分拆处置+产业协同”的策略,协同政府部门+专家论证,厘清处置思路,通过产权平台定向推送,吸引上下游产业链参与竞买,密切联系股东近50次,成功化解股东心结。

然而,最棘手的挑战还在后头——公司核心资产中,埋地3米的燃气管道残存大量天然气,如同一颗“定时炸弹”。

“整个过程持续6小时,虽是寒冬,但我手心的汗从未干过。”张茂诚回忆道。切割当日,股东、政府、施工单位及清算组等30人严阵以待。经过2小时缓慢排放、3次气体浓度测试达标后,方实施动火切割。最终,这颗“炸弹”被成功拆除。

案件审结后,东源公司股东专程从北京送来感谢信:“镇江中院是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机会我们还会再来镇江投资!”

镇江法院的破冰实践并未止步于个案。近年来,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先后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专项实施意见,实现线上查询和专窗办理双轨运行;与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退出机制,三年来累计清理“僵尸企业”666家。

2023年,法院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企业破产事务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开通“破产事务查询”专栏,集成12个部门28类数据;线下设立“破产法律服务”专窗,已为市场主体提供查询服务341次,咨询解答100余次,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镇江中院的破产重组工作,让濒危企业重获新生,为社会就业与稳定注入强心针。”镇江市政协委员、江苏玉石文化园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新伟表示。

专业精进砺锋芒,“淬刃铸盾”强根基

“今天,我们为破产审判插上了学术的翅膀!”当镇江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揭牌教学科研基地时,现场响起热烈掌声。这个载入镇江法治建设史册的时刻,开启了破产审判“实践—理论—实践”的良性循环新篇章。

在这里,法官的裁判文书与教授的学术论文开始共享同一批注脚——案例研讨会上,卷宗中的难题催生出兼具现实温度与理论深度的论文;而研究室的创新成果,又化作法庭上的破局良策。三年来,这种“双向奔赴”的深度融合,搭建起理论与实践的“立交桥”。

“现在办案,仿佛背后站着整个学术界的智囊团。”镇江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珍珠,道出了这块牌子带来的深刻变革。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镇江中院汇编形成《破产审判实务手册》,为破产审判法官、破产管理人提供法律规则指引和实践经验支持。规范管理人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管理人在办破产案件全流程节点动态管理,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和综合考评积极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加快破产管理人职业化建设。

专业建设的成效,最终要在实战中接受检验。翻开镇江法院的破产审判成绩单,亮点纷呈:连续八年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连续六年共七篇论文在中国破产法论坛获奖。镇江中院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被评为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奖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作为一名破产管理人,我深切感受到镇江中院在破产管理工作中的指导、监督作用,这些工作是对债权人的保护,有效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林杰在近期举办的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评价。

从“破茧执剑”到“淬刃铸盾”,镇江法院以机制创新为笔,以司法担当为墨,在破产审判的画卷上挥毫泼墨,不仅书写了个案的辉煌,更绘就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镇江模式”。未来,这片法治热土将继续以破冰之勇、铸盾之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护航。(王天、镇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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