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辽县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5-07-24 15:58:2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在吉林东辽河畔,一座以“生态旅游”命名的法庭正以司法之力守护着百里流域的绿水青山。2022年6月,经吉林省高院批准,东辽县人民法院安石人民法庭迁址辽河源镇,更名为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生态旅游法庭”牌子,成为区域性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与专业化审判的“主阵地”。成立以来,该法庭办理各类环资案件50余件,以创新实践构建起生态保护的法治屏障,2023年5月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提供了鲜活样本经验。
扎根生态腹地:以点带面织密司法保护网
辽河源镇地处东辽县“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核心区,周边东辽河源头、水库湿地、关药博物馆、生态农业园等文旅景点星罗棋布,既是东辽河源头生态屏障,也是区域生态旅游的“黄金走廊”。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的选址,正是看中这一“生态+旅游”的区位优势,由此构建起“一点驻立、全域辐射”的战略布局。
每年旅游旺季,法庭干警都会背起“移动审判包”,在景区游客中心、湿地保护站等点位设立巡回审判点。2023年夏季,一起因游客在辽河湿地违规垂钓引发的生态损害纠纷,就在巡回审判点现场调解。法庭不仅促成当事人赔偿生态损失,更邀请当地村民、景区商户旁听,用“身边案”解读《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让“保护生态就是守护饭碗”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案件审理中,法庭积极推广“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机制,将司法裁判的“纸上正义”转化为生态修复的“实景答卷”。2022年秋季,在审理一起非法采伐林木案件时,法庭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引导被告人在指定区域补种300株落叶松,并签订“生态管护承诺书”。如今,这片“司法修复林”已郁郁成林,成为当地中小学校的生态教育基地。
为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法庭还与周边村镇联动开展“河长制+法官制”联合巡河行动。每月农历十五,法庭干警会同乡镇河长、环保志愿者沿东辽河支流巡查,既排查非法排污、乱占河道等问题,也向沿岸群众发放“生态司法联系卡”。两年来,通过巡河发现并推动解决的生态隐患达27处,形成“司法护河、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凝聚协同合力:跨域联动筑牢流域防护墙
东辽河流域横跨多县,生态保护涉及环保、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单一治理力量往往“力不从心”。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深知,唯有打破地域壁垒、部门界限,才能构建起“全域一盘棋”的生态治理格局。
2022年5月,法庭促成东辽县法院与伊通县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东辽河至二龙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两地法院建立起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修复方案互通等机制,有效解决了跨区域污染“谁来管、怎么管”的难题。2023年春季,一起上游企业排污致下游鱼塘受损的案件中,两地法院通过协作框架快速锁定污染源头,仅用28天就促成企业赔偿损失并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避免了矛盾升级。
2023年6月,在辽源中院、长铁中院牵头下,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10家成员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在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集结,签署《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的意见》,并将法庭设为“实践基地”。从此,法庭成为各部门信息共享的“数据枢纽”、联动执法的“指挥平台”——环保部门查处的污染案件,可直接通过协同平台移送法庭;法庭审理中需要专业评估的,林业、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48小时内即可到场评估。
“以前处理跨部门案件,光协调会就要开三四次,现在通过协同机制,一个电话、一份函件就能打通环节。”法庭庭长介绍,协同机制运行以来,环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5%,涉生态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2%,真正实现了“1+1>2”的治理效能。
创新制度引擎:修复优先打造司法样板间
生态环境损害具有不可逆性,“罚得再重,不如修复如初”。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制度创新让“受损生态能修复、修复过程可监管、修复效果有保障”。
2023年6月,东辽县法院联合东丰县检察院、东丰县林业局印发《关于林业资源恢复验收工作协作办法》,明确生态修复的标准、流程和验收细则。法庭第一时间参照适用,在东丰县那丹伯镇建立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探索出“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的多元修复模式。在一起非法开垦林地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法庭准许其以在修复基地种植红松、参与日常管护的方式“劳务代偿”,既履行了法律责任,也掌握了生态管护技能,如今已成为当地的护林志愿者。
环资案件审理常涉及专业知识,如何让裁判更科学?2023年,东辽县法院向7名林业、农业、渔业领域的专家颁发“技术调查官”聘书,他们不仅能为案件提供环境损害评估、修复方案设计等技术支持,还能参与庭审质证,让“专业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在一起渔业污染案件中,技术调查官通过水质检测、鱼类死亡原因鉴定,精准测算出生态修复费用,为法庭裁判提供了关键依据,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以前总觉得生态官司‘不好打、难执行’,现在有了这些机制,不仅案子办得快,修复效果也实实在在。”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感慨道。两年来,法庭通过修复机制,累计恢复林地120亩、水域30亩,投放鱼苗5万余尾,让“破坏者赔偿、修复者受益”的司法导向深入人心。
法治护航未来:生态司法释放多重效益
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的实践,不仅守护了东辽河的一草一木,更在法治政府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中释放出深远影响。
在法治政府建设层面,法庭通过府院联动、司法建议等方式,为行政机关提供精准法治指引。针对旅游景区管理漏洞,法庭向文旅部门发出《关于规范景区生态保护标识的司法建议》,推动全市景区完成环保设施升级;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河道管理问题,协助水利部门完善《东辽河流域保护管理办法》,让行政决策更具科学性、规范性。这些实践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注脚,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司法支撑。
在生态旅游发展层面,法庭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也为合规经营主体提供司法保障。2023年,法庭妥善处理一起景区民宿排污纠纷,既责令民宿整改环保设施,也协调环保部门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实现“绿色经营”。如今,当地生态旅游商户纷纷主动加入“生态承诺联盟”,以“守法经营、保护生态”为卖点吸引游客,实现了“生态美”与“产业兴”的良性循环。
在基层法治建设层面,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进乡村”“生态法治课堂”等活动,让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干警们将环资案件改编成情景剧,在村头广场演出;把生态法律知识编成快板、顺口溜,通过“大喇叭”播报。村民们说:“以前不知道砍几棵树、钓几条鱼也算违法,现在听法官一讲,法律观念增多了。”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普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基层群众的自觉行动。
从东辽河畔的巡回审判点到生态修复基地,从跨域协同的会议室到乡村法治课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正以司法智慧守护着绿水青山,更以法治力量培育着生态文明的“种子”。正如法庭墙上的标语所言:“每一次公正审判,都是对生态的守护;每一次修复实践,都是对未来的承诺。”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司法护航生态文明的故事仍在继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着司法力量。(吉林省东辽县司法局:刘贵、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