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支持起诉+N”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5-09-17 16:29:4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视频在同学间传开了,他不敢去上学,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2025年5月,湖南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办公室里,一位母亲哽咽着诉说儿子小A(化名)的遭遇。
这一切,始于2024年8月那个夜晚。几名少年以“一起去打球”为由,将小A骗至韶山高铁南站附近,轮流实施殴打,并用手机录下视频。第二天,又一名少年闯入小A家中对其再次施暴。此后不久,小A出现厌学情绪,于10月办理休学并远走他乡。直至2025年2月,小A的家人从微信群中看到小A被殴打的视频才向公安局报案。
一条线索,启动府检联动机制
2025年2月,韶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小A家人时,发现该案具有显著特殊性——施暴者和受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且受害者身心遭受严重创伤。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且受害者家庭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较弱,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府检联动机制。这一“线索共享”的关键举措,为后续司法及时介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下了“加速键”,也彰显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无缝衔接”的协作理念。
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公安、司法、教育、学校等多部门取得联系,推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为支持起诉做好扎实准备。经审查发现,五名侵权人均为未满16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其侵权责任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然而,受害者家庭与侵权方监护人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受创孩子已办理休学,身心康复亟待司法介入支持。
一份支持,彰显司法温度
2025年5月12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仅是程序上的支持,更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全面审查了案件材料,认为这起案件不仅涉及身体伤害,更涉及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没有小事,这起案件关系到一名少年能否重拾对法律的信心、对法治社会的信任。”
一场调解,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2025年5月28日,韶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调解会。民事检察部门派员参与,市教育局、学校代表及部分监护人参会。
调解会上,各方围绕责任承担和赔偿标准进行了深入沟通。承办检察官释明校园欺凌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耐心倾听监护人的诉求,做好情绪疏导和法治宣讲。尽管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这次调解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也让各方监护人更加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一句判决,守护少年前行之路
2025年6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检察院、司法局派员旁听庭审。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五名施暴者以及监护人共同赔偿小A各项损失36280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30000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校园欺凌不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而是会对未成年人造成长期心理创伤的违法行为。
一份思考,未成年人保护任重道远
本案的顺利办结,是韶山市府检联动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检察院支持起诉、教育局和学校配合调查、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多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合力。
“每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携手各方力量,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如果您身边也有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检察服务热线或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的美好明天!(丁若彤、湖南韶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