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赴浠水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5-09-23 11:34:0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9月15日,湖北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赴浠水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组织卖淫罪案件庭审活动开展专项评议。评议组与浠水县检察院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共计30余人全程参与庭审观摩,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专题评议会议。
庭审期间,公诉人以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为核心,紧扣证据链与指控逻辑,对被告人开展针对性讯问,通过层层递进的发问厘清案件关键事实,确保讯问内容与定罪量刑要素紧密关联。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规范出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及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逐一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及采信依据,充分夯实指控基础。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案件事实认定标准、证据采信规则、法律适用依据及量刑情节考量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重点阐述。面对辩护人当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及“非法取证”等辩护观点,公诉人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庭前准备,当场从程序合法性、证据关联性及法律适用准确性等维度展开驳斥,逻辑清晰、论证有力,有效维护了指控立场。
庭审结束后,专题案件评议会随即召开。浠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陆峰首先对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作表态发言:“此次评议是对我院刑事检察工作,尤其是庭审指控能力的精准‘把脉’,全院干警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听取意见、深刻查摆问题,切实将评议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与庭审水平的实际成效,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庭审具体情况,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成员从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庭审驾驭、指控效果等关键维度开展细致研判,既对庭审呈现的积极效果予以认可,也不回避存在的问题短板,同步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方向。

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占涛表示,此次庭审指控工作整体规范,但仍需以省院评议标准为标杆,进一步强化‘庭审中心主义’理念。要将评议反馈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市院也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庭审能力专项提升活动,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公诉人庭审指控与抗辩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湖北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徐国华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案案情复杂,公诉人庭前准备充足,庭上举止端庄、履职严谨,展现检察机关公诉人专业素养与良好司法形象。同时需注意,庭前讯问、质证提纲内容略显简略,对潜在复杂辩护观点预判不足,未能充分衔接庭前预演与庭上应对。他强调,庭审评议需紧盯“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核心目标,坚持常态化推进。要以评议为抓手,系统梳理出庭公诉工作的实务困难与深层症结,通过精准分析问题、深挖成因,切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徐威、浠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