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社局:“工伤速调”维权再加速
发布时间:2025-09-24 10:04: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工伤速裁工作机制落地生效,快速妥善处理工伤职工赔偿问题,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延津县人社局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赔偿案件。

2023年10月,郑某琴入职新乡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工一职。2024年10月,郑某琴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侧上颌骨骨折、下颌骨骨折、鼻骨骨折、面部裂伤、牙折断、牙脱位等多处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琴承担次要责任。因该公司未申报工伤,双方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郑某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2025年9月初,郑某琴向该县人社局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要求确认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接到仲裁申请后,该县人社局仲裁机构本着“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从多举措上发力处理争议:
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实现案件“快立”。畅通工伤职工“绿色通道”,工作人员接到申请书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了解争议产生的背景、发展过程,当下双方主要诉求等具体情况。刚开始,该公司负责人调解意愿并不强烈,他们认为郑某琴发生交通事故与公司无关,不应向公司主张赔偿。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实现案件“快调”。仲裁委工作人员耐心向其普及关于视同工伤的相关规定,用心释法,用情明理,在解开公司负责人的疑惑后,让其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向双方详细阐述了调解与仲裁的各自特点与利弊,引导他们理性看待争议。
三是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在化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后,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在纠纷中寻求共识。经过十几天耐心细致的沟通,公司方最终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2025年9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各项赔偿费用85000元,截至发稿日,郑某琴已拿到上述赔偿款。

该案件是本年度延津县人社局仲裁机构利用“工伤速裁庭”制度成功处理的典型案例,严格按照“工伤速裁”制度要求在30日内结案。
该县人社局仲裁机构始终坚持“调裁结合”的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把着重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基本手段并贯穿于整个案件过程,灵活运用调解方法,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延津县人社局:齐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