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太阳花”:让法治种子在孩子心中向阳生长
发布时间:2025-11-14 16:05: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导读:“太阳花”IP形象以一对身着童趣化法袍的卡通少男少女为主体。男孩黑发蓬松、手持法槌,法槌的金属质感与木质纹理细节凸显司法权威的具象化;女孩棕发齐肩,别着一朵明艳的太阳花,手持红色法典,法典的装帧设计暗含法律的庄重与严谨。点缀其中的太阳花元素,既呼应品牌名称,又传递出温暖、向阳的视觉符号。
未成年人如初升的朝阳,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一朵“太阳花”正在姜城大地上缓缓绽放,温暖着无数孩子的成长之路。近年来,芦山县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跳出“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将司法保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打造“太阳花”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构建起“品牌具象化、项目场景化、传播立体化、共治协同化”的全链条未成年人法治宣教体系,让法治从冰冷的条文变成了可感、可触的温暖陪伴。
品牌“活”起来:从抽象理念到可感实物
“以前,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孩子们对法院比较陌生,表现得拘谨、放不开;现在,他们看到‘太阳花’IP形象,会好奇地围过来了解。”芦山县法院“太阳花”少审工作室法官向旭然站在该院布置一新的“太阳花法治角”前,笑着说起这个明显的变化。
这个转变,始于芦山县法院对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深刻理解。“法律不应该是无聊的教条,而应该是有血有肉、能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道出了创建“太阳花”品牌的初衷。

“我们特意选择了太阳花作为品牌符号,因为它‘向阳而生、坚韧成长’的特质,与未成年人教育的本质相通。”品牌设计参与者、芦山县法院办公室主任黄龙婷解释道,这个精心设计的IP形象已经广泛应用于法院普法宣传的法治书包、宣传手册、文创周边等产品中,让抽象的法律变成身边的道理。
在芦山县各中小学规划建设的法治文化长廊和太阳花法治角中,“太阳花”IP形象将与典型案例一同展出,建成后,法治文化长廊会成为学生们课余时间散步、运动的场所;太阳花法治角会摆放“太阳花”IP玩偶、法治拼图、模拟法庭道具等,成为孩子们汲取法律知识的乐园,让孩子们在互动中感知法治。
自2022年创建“太阳花”品牌以来,芦山县法院发放“太阳花”文创产品300余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20余次。如今,“太阳花”已成为辖区未成年人口中的法治小伙伴,品牌辨识度与亲和力显著提升。
孩子“动”起来:从受助者到参与者
如果说品牌是外壳,那么内核就是灵魂。芦山县法院以“项目化”为抓手,设计出一系列“角色代入+能力提升”的实践场景,让孩子从被动听讲走向主动参与,实现从受助者到法治传播者的转变。
“其实同学之间的矛盾,大多是小事,但如果不及时化解,就可能演变成大问题。”16岁的高中生小刘是芦山中学的“同伴调解员”,经过法院和学校的联合培训,他已成功调解了多起同学间的纠纷。
去年12月底,小刘遇到了一起棘手的纠纷:两个好朋友因为一袋洗发膏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要动手。事情的起因是其中一人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另一人的洗发膏,两人产生矛盾。“我通过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促使两人握手言和,成为了更好的朋友。”小刘回忆道。

像小刘这样的“同伴调解员”,在芦山各中学共有150余人。他们由法官和心理老师共同培训,学习“法律知识+情绪管理+沟通技巧”,用共情式对话化解矛盾纠纷。“我们不只是教他们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芦山县法院少年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说,通过“讲授+参观+实操”等方式,传授未成年人化解矛盾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为青少年提供亲身参与解决纠纷的实践平台,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实践能力,加深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培养青少年同理心、责任感,有效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截至目前,这些“同伴调解员”已参与调解校园矛盾纠纷140起,成功化解110起,为班主任分担了70%以上的日常矛盾处理工作。
6月5日,芦山县法院“少年法匠”项目组织40余名来自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的学生在中国金丝楠艺术博物馆观看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片和非遗展示,并通过知识问答、动手实操等方式选聘出6名“少年法匠”。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少年法匠”通过邀请非遗传承人授课,教授根雕、扎染、花灯戏剧等技艺,组织学生参观“法”元素非遗作品展览,指导学生参与非遗手工制品和戏剧表演,让孩子们在动手实践中理解法治精神。
而“法治研学营”则成为走出教室的法治课。芦山县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教育等多家单位,设计“模拟法庭+情景体验+职业认知”等课程。“现在开庭!”在模拟法庭课程中,一名学生身着法袍敲响法槌,庄严地宣读判决。旁听席上,其他学生全神贯注地观看庭审过程。“以前觉得法律遥不可及,现在才知道,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一名参与“法治研学营”的学生感慨道。这种沉浸式的体验让法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截至目前,芦山县法院共开展6期“法治研学营”,覆盖2000余名学生。
声音“响”起来:从单向传播到全域覆盖
如何让法治声音突破“最后一公里”,真正抵达孩子们心里?芦山县法院构建起“线上+线下”立体传播矩阵,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活”起来、“潮”起来。
该院拍摄的法治微电影《梦》在芦山各中小学放映时,引起了强烈反响。该影片以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发展为犯罪为主线,讲述了一名少年逐步走向犯罪的过程。“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错成大错”的主题让学生们深受触动。“看完电影后,我更理解为什么要遵守法律法规了。”一名学生说。
除了拍摄微电影外,芦山县法院还制作了6部主题不同的“法治小课堂”视频,用短平快的方式讲解聚众斗殴、古树名木保护等法律法规要点。这些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电子屏等渠道传播,累计播放量已超过1万余次。
最让孩子们津津乐道的是原创法治歌曲《托起童年的光》。这首歌由芦山县法院干警创作并演唱,歌词朗朗上口、旋律轻快动人,歌曲中融入不少司法元素,用激扬的旋律传递司法守护未成年人的温情力量。

此外,芦山县法院还建立“一室一基地”“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创新“4+N”联合法治教育模式,以“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为抓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巡回审判、法治研学、法庭模拟等活动,让学生在“玩中学”。10月22日,芦山县法院邀请20余名师生在飞仙关开展法治“打卡”318国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多元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历史人文与自然风光之中,为孩子们送上了一堂别样的法治课。
“我们要让法治教育像春雨一样润物无声。”冯川江表示,“通过多元化的传播方式,让法治精神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今年以来,芦山县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覆盖师生700余名,定期走访帮扶困难儿童10人次,拍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视频(课程)3个,联合设立法治教育基地2个。
力量“合”起来:从法院主导到社会共治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法院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奏曲”。芦山县法院以“太阳花”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为纽带,联动公安、检察、教育、社区等单位,“五老”、非遗传承人、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力量,创新协同化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多方参与的共治大网络。
2022年6月,芦山县法院成立“太阳花”工作领导小组,由该院少年审判庭牵头,将“太阳花”纳入法治副校长等学校法治课程必修课,联合公安、检察等单位设计课程,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在协同化机制下,各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目前,已有涵盖心理咨询师、非遗传承人、“五老”志愿者等的20余名专业人士加入“太阳花”普法队伍。67岁的退休法官肖一兵作为“太阳花”普法队伍的志愿者代表,经常为孩子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讲法律,看到他们认真听讲的样子,我觉得特别有意义。”肖一兵说。
从“太阳花”IP的萌发,到“同伴调解员”“少年法匠”“法治研学营”等项目的实施,芦山县法院用一场贯穿品牌、项目、传播、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实践,诠释了“法治教育”的深层含义——它不是灌输,而是唤醒;不是约束,而是照亮。
当法治的种子随着318国道的清风飘向远方,当孩子们在角色中理解权利、在互动中学会保护、在创作中感受正义,我们看见的不再只是一个个案例、一场场活动,而是一代人法治意识的觉醒,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的成长。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更多的“太阳花”将向阳而生,绽放出属于这个时代的最美光彩。(芦山法院:黄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