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服务温度,构建多元协同生态——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

发布时间:2025-11-26 10:46: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一、组织介绍

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以下简称“中致社”)成立于2007年7月3日,本着“敬业、乐业、专业中致,爱心、恒心、用心助人”的工作理念,致力于为浦东新区药物滥用人员、社区青少年及涉邪人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并积极探索其他社区服务领域。中致社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禁毒、青少年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五焕”计划,即党建引领—“焕彩计划”;赋能成长—“焕新计划”;业务推进—“焕亮计划”;守正创新—“焕光计划”;服务大局—“焕丽计划”。为开创新时代社会工作新局面,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贡献力量。

二、创新做法

1.搭多元协商桥梁,为企业管理破难题

禁毒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持久战,中致社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推动禁毒意识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携手市民共同建设一个远离毒害、阳光普照的美好家园。中致社紧紧围绕浦东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内容,结合新区“1+4+1”禁毒工作体系和禁毒“626”区级分平台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青莲”“绿园”“彩虹”“蓝天”四大品牌行动计划。

以“绿园行动”为例,在该项目中,为弥补管理资源不足、提升多元协同效能,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作为中介桥梁,联合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联动社区居民及志愿者服务,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解决政府部门单一主体管理范围有限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协商涵盖政府、企业、志愿者、社区等多方,且各方诉求均被纳入方案设计。例如,企业“分批次培训”的需求、社区“通俗化宣传”的诉求,都通过协商转化为具体措施,体现“平等对话”的理念。并且,协商贯穿全过程,从前期需求调研到中期问题调整,再到后期成果巩固,并非“一次性决策”。如针对“宣传资料专业性过强”的问题,通过社区居民、志愿者、社工的持续讨论,最终形成“专业术语+案例+漫画”的组合形式,体现协商的过程性与动态优化特征。

2.守“刚柔并济”理念,为赋能主体联资源

中致社全面参与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追光小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居室微改造工作,该项目以全区困境未成年人为底数,在全区36个街镇分批打造50间“追光小屋”,聚焦困境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简陋等实际困难,改善一批困境未成年人的居住环境。中致社作为专业社会组织,在浦东新区团区委的指导下,承担“需求摸排 -多方协调 -共识促成”的核心职能,协调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等多方力量,解决家庭需求与改造落地的衔接难题,保障政策精准惠及目标群体。在这一过程中,中致社既作为家庭需求的“代言人”,又作为施工标准的“传递者”,通过信息互通减少供需偏差,为后续协商奠定基础。

在改造对象资格认定环节,对不符合常规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体现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资源分配决策的协商功能,既坚守政策底线,又兼顾个案特殊性,实现“刚性标准”与“柔性关怀”的平衡。在改造实施中,中致社承担“矛盾调解员”角色,协调受助家庭与施工、监理、空气检测等第三方单位的分歧。在该项目中,中致社推动形成“区级实施小组+青少年事务社工+施工单位+受助家庭+街镇居村委”的多方协同网络:向上对接政府部门(团区委)反馈家庭诉求,确保政策落地贴合实际;向下链接社区资源,引导街镇居村委参与后期服务;向外协调企业资源(施工、监理、空气检测),确保服务质量。这种多向协商不仅解决了具体改造问题,更推动各方形成“关怀困境未成年人”的治理共识,为后续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支持等工作积累了协作经验。

3.聚完整流程合力,以专业服务解民忧

中致社与新场镇人民政府合作开展“心畅”社会心理服务项目,为心理不适人群、特殊人群及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该项目通过专业社会组织的服务,探索心理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应用,把社会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的理论和方法引入社会矛盾化解之中。

在该项目中,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的协商作用贯穿项目全程,展现了社会组织在协商过程中的主动性和专业性。一是在需求对接阶段,中致社主动与街镇开展座谈会,既表达自身能力,又精准捕捉街镇需求,通过双向信息交换奠定协商基础。二是权责与标准确定环节,社会组织与街镇明确分工,确定由街镇负责资源协调,中致社承担服务执行,这种划分也是反复协商的结果。三是关于评估标准与资金支付方式的协定,既考虑到了街镇的监管需求,又确保了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展现了社会组织在协商中平衡各方利益的能力。整个过程中,中致社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将自身专业服务与政府治理需求有机结合,构成了该项目中社会组织协商的具体体现,推动了项目合作的达成。

三、案例总结

中致社通过“需求摸排—决策参与—过程协调—生态构建”的全链条介入,既发挥了专业中介作用,又推动多元主体在公共服务中实现利益协调与共识凝聚,是“社会组织协商”在地方治理中精准落地的典型实践。(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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