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功利化,让音乐教育回归审美本位
发布时间:2025-11-27 10:52:3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音乐教育领域仍然存在功利化倾向,部分家长和音乐教师往往热衷于展示孩子的考级证书和比赛奖项,这种行为反映了其对音乐学习本质的误解与偏离。这一现象背离了音乐教育的审美本位,使其培养学生审美情感和激发创造力的核心价值被削弱。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美育建设的高度重视,音乐教育的政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革。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这一政策表明了提升学生审美素养、激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性。2023年《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则强调要“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政策号召下,教育应避免“锦标意识”和功利化倾向,弱化对实用性和考试成绩的过度追求,强化审美教育,推动音乐教育回归本位。为落实国家政策,音乐教育需深化改革,从教学方式创新、评价体系优化到强化社会协同等多方面着力,更好地发挥其在审美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一、创新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审美潜力
音乐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审美能力,而非单纯的知识传授或技术训练。《意见》中明确指出,美育应“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音乐教育的审美目标贯穿于欣赏、表演与创造的各个环节,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之一在于采用情感性、体验性与综合性兼具的教学方式。通过引导学生感知音乐情绪、体验音乐表现力并从多角度理解音乐艺术内涵,教师能够让学生从单一知识或技能学习转向更为丰富的审美体验。
首先,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可以突破传统的单向静态解读方法,结合情感叙事法,引导学生从个人情感角度直观体验音乐,从而激发他们的个性化审美潜能。例如,教师播放音乐时先不提供任何背景或者固定解读,而是引导学生记录自身对音乐的个性化情感体验。这种方式使学生从被动聆听转变为主动感受,且因无标准答案,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和音乐创造力。其次,在音乐表演教学中,教师可通过场景具象化等方式还原生活的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将个体经验转化为音乐表达。例如,在教授与大自然相关的曲目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观察自然界的真实场景,再通过模仿自然界声音的变化,促进其演奏技巧的改进。这种以体验为驱动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技术训练中建立“感知—联想—表现”的审美闭环,让艺术表现力扎根于真实可感的生活经验中。最后,在音乐创造教学中,教师可采用跨学科的方式,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相结合,用艺术之间的联觉来拓展学生的审美视野。例如,将音乐与美术或舞蹈融合,帮助学生从视觉、触觉等多感官维度感知音乐的美学价值。这种综合审美体验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也加深了他们对音乐本质的理解。
借助多元化的教学手段,无论是音乐欣赏中的情感体验,还是表演中的个性化表达,抑或创造中的跨学科融合,都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审美潜能。这种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模式,不仅丰富了学生的音乐学习体验,还培养了他们的创造力和情感表达能力,推动教学方式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向深度的审美体验转变,为音乐教育回归审美本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优化评价体系,突出音乐审美价值
评价体系是音乐教育实现审美本位的重要保障。《通知》指出,“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强调评价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和全面考查学生审美能力,而非单纯聚焦成绩。只有以正确的审美价值为导向,构建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才能真正实现音乐教育的核心目标,让学生在学习中回归音乐的审美本质。
首先,引入过程性评价,聚焦音乐审美感知的渐进培养。过程性评价应以学生在音乐审美感知上的渐进发展为核心,关注其对音乐情感与艺术内涵的逐步理解。教师可设计审美成长档案,通过课堂观察、日常作业和项目展示等方式,记录学生在每次音乐欣赏、创作或表演中的情感反应与艺术理解。通过这种持续的过程性评价,教师能够及时形成有效的教学反馈,进而调整教学策略。同时,学生也能清晰地看到自己审美感知能力的提升轨迹。这种方式突破了传统量化评价重结果轻过程的局限,实现了审美素养的渐进式培育。其次,强调对情感表达的评价,深入发掘音乐的情绪与意境之美。评价体系应关注学生在音乐表演和创作中传递情感的能力,培养其艺术表现力和审美敏感度。在情感表达评价中,可以从情绪表达的准确性、音色变化的丰富性、舞台感染力的强弱等多个具体维度进行评分。通过这种评价导向,学生将逐渐从单纯关注音乐技巧的正确性,转向探索音乐情感的表现力,最终形成对音乐审美价值的深层认知,使学生意识到技术服务于情感的审美逻辑。最后,结合自我评价与同伴评价,激发自我审美认知。通过同伴评价和自我评价,引导学生主动审视自己的音乐学习过程和成果,并从他人的反馈中获得多元审美视角。通过回顾录音或录像,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识别优势与不足,发展个性化的音乐表达和审美判断力。在合唱、合奏等集体实践中引入同伴互评环节。在这一环节,学生通过相互反馈拓宽审美视角,增强自信心,同时减少对教师单一评价的依赖,缓解评价焦虑。在互动与激励中,学生逐步形成多元化的音乐审美理解。
在教学评价中,突破传统可量化的单一目的性,建立动态性、发展性的评价体系,不仅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还能有效推动音乐教育的价值重构。在音乐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应充分利用多样化的方式调动学生的情感,让他们在参与、感受和表达中建构属于自己的审美意义。音乐的审美强调个性化和多样性,不应以统一的标准定义作品的美。通过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情感表达评价强化共鸣、同伴评价与自我评价鼓励独特性,音乐教育才能回归其本质——以审美为核心,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形成属于每个人独特的审美体验。
三、强化社会协同,营造音乐审美生态
构建良好的音乐教育生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音乐教育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家庭的共同推动。《通知》指出,要整合社会美育资源,“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鼓励开展家校共建和社会服务”。强化社会支持,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音乐实践平台和文化交流机会,增强其音乐体验和审美能力。
首先,在家庭层面,家长应接受以审美为导向的音乐教育宣传,树立科学、正确的音乐教育观念。通过全社会宣传引导,纠正功利化的音乐教育观念,帮助家长和学生回归音乐教育的审美初心。举办线上线下讲座或访谈活动,邀请音乐教育专家和公众人物分享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减少“考级热”“升学加分”的功利化误区。例如,中央音乐学院周海宏关于“音乐何需懂”的系列讲座在网络平台的广泛传播,引发了公众对音乐教育回归审美本位的讨论和共鸣,进一步凸显了音乐教育在培养审美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其次,在学校层面,应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审美体验丰富的校园环境。通过改善教学资源,建设高质量音乐空间,如沉浸式音乐教室、开放式演奏区等,让学生在日常环境中感受音乐之美。例如,可借鉴部分学校的校园音乐角模式,在公共区域设立开放式乐器演奏区,鼓励学生自由即兴演奏,增强音乐学习的互动性与体验感。最后,在社会层面,要推动音乐审美普及,扩大优质音乐资源的可及性。通过政策支持和社会协作,降低高质量音乐会和艺术活动的参与成本,让学生在轻松自由的环境中享受音乐的审美魅力。例如,由政府拨款,联合艺术团体和音乐厅,为青少年提供价格优惠或免费的音乐会门票、艺术讲座和音乐体验课程。同时,设立“青少年艺术普及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学生参与校外音乐审美活动。
综上所述,强化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的关键,在于从单一的学校教育模式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音乐教育生态转变。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紧密合作,推动音乐教育的日常化和低门槛化,营造一个开放、包容的音乐审美环境。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的音乐实践机会,更让音乐教育真正融入社会生活,为音乐教育回归审美本位创造了广阔空间。
(作者:王小玲,南昌大学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周海宏.国民音乐审美素质的构成与国家音乐教育体系的结构和层次 [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4(4):13-21,42.
[2]覃江梅.“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贝内特 ·雷默音乐教育哲学思想述评 [J].外国教育研究,2007(11):23-27.
[3]殷英.音乐审美教育背后的价值与精神 [J].人民论坛,2021(36):120-122.
[4]雷济菁.沉浸式音乐表演的审美体验机制与实践策略研究 [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25(2):13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