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意义与多维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5-12-04 11:24: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意义
1.1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能够有力彰显乡村的自然环境优势和生态价值;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思想保障,能够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凝人心、净精神、淳民风;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能够推动乡村法治与德治水平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能够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1.2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兴旺”。一方面,对于一些建筑物完好的闲置宅基地,可以通过村集体统一承租并加以改造后,用于当地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成品存储仓库、农村电商直播等,发展乡村制造业;也可以由户主自己开展经营,如发展乡村民宿、农家土菜馆、竹木手工艺品等,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建筑物已经出现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闲置宅基地,则可以由村集体根据“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需要重新进行规划建设,以促进乡村产业的提质增效。
二是有助于推动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于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村落中的闲置宅基地,其上属建筑物如古民居、老院落、古祠堂等既有典型传统文化的烙印,也承载着当地农村特有的民俗文化。因此,村集体或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该建筑实施保护并加以维护修缮和功能改造后,用于建设农村民俗文化博物馆、农村民俗文化体验中心等,既可完整保留传统建筑风貌,又可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我国传统的农村民俗风情与农耕文化,培育和提升广大公民的文化自信,同时还可以有效的促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是有助于创新农村社会保障的新形式。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主要是以“财政补助+个人缴费”的形式进行参保,而对于纳入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象和一些特殊群体,则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农民仍存在参保意愿不强、缴费压力较大等问题。如果能够充分激活闲置宅基地及其上属建筑物的资产属性,则可以探索将闲置宅基地的资产权益(如租金收入、村集体产业入股分工等)折算成参保资金,用以抵扣农民应缴纳的参保金,将能够有效地激发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
二、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多维路径探析
2.1“闲置宅基地+集体经济”的产业融合路径
农村闲置宅基地普遍存在点位分散、规模偏小的现象,除少数具有经营头脑的户主可充分利用其闲置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物来发展个体经济外,大多数的农户是无法自主经营的。即便能够自主经营,也往往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因此,村集体则可以充分发挥其组织优势,将分散的、小规模的闲置宅基及其附属建筑物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规模化运营、产业化开发,帮助农户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收益”。因此,村集体首先需要摸清“家底”,即了解清楚本村所有的闲置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并基于此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的宅基地整合流程。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类型的闲置宅基地制定出差异化的盘活利用方案,允许农户通过“租赁、入股、托管”等不同形式将闲置宅基地流转至村集体,从而实现村集体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等。在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选择上,村集体要充分结合本村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及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精准定位村集体产业的发展方向,如地处城市近郊的农村,可以结合乡村旅游产业的规划重点发展乡村民宿、农家餐饮、农耕研学等都市农业新业态;对于地处远郊的农村,则可重点考虑发展当地农副土特产品的深加工、特色竹木手工艺品等产业;而对于一些依山傍水、自然生态资源相对较为丰富的农村,则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来开发生态康养、野外拓展实践等项目。
2.2“闲置宅基地+民俗文化”的文化赋能路径
在我国农村,有许多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村落。这些村落,既保留着具有典型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也传承了诸多丰富的民族文化习俗。这些传统建筑与民俗文化,对于传承与发展我国优秀的传统农耕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因此,这些村庄的村集体可以通过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闲置宅基地及附属建筑进行保护性开发与功能性再造,将有限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无限的经济发展优势,从而实现农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对此,村集体需要邀请有关专家来对一些闲置的古民居、老院落、祠堂等传统建筑进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与民俗价值的挖掘,并制定出差异化的保护性开发方案,做到在保护建筑的原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地功能性再造,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历史街区”、“乡村民俗博物馆”等,推动农村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与乡村旅游、乡村文创产业的深度融合,从而提升农村传统文化的附加值。
2.3“闲置宅基地+社会保障”的政策支持路径
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民居住的场所,同时也具有“资产属性”。正因如此,政府就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支持农户利用其依法享有的闲置宅基地的资产价值参与农村社会保障。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渠道,也能有效地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与安全感。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闲置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市场价值、流转收益等多方面因素,建立闲置宅基地资产权益的量化机制,以对闲置宅基地的资产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切实保障农户利用闲置宅基地资产价值参保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于利用闲置宅基地参保的模式要允许多元化,不能搞“一刀切”的模式。如针对将闲置宅基地出租以获得租金收益的农户,可实行“租金抵保费”的模式,抵扣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由农户补足,如有剩余则归农户所有;对于以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村集体产业项目的农户,可实行“股权换社保”模式,即用农户每年应获得的股权分红优先用于缴纳社保,或由村集体从股权分红中先提取一定比例,为入股农户提供社保补贴;对于村集体通过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并集中盘活利用的,则可实行“集体收益补社保”的模式,由村集体从集体收益中按一定比例划入农村社会保障专项账户,用于为全体村民或特殊群体提供社保缴费补贴、大病救助、养老服务等额外保障。
(本文系202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沉睡”宅基地的“唤醒”之旅:农村闲置宅基盘活利用的多维路径探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511319013)
作者信息:
1.陈小婷,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
2.刘义杰,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通讯作者)
3.曾子宸,江西水利电力大学,202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