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渭源法院:以“五个注重”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5-12-26 16:12: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近年来,渭源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强化“如我在诉”意识,以“五个注重”实现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贡献了“渭源智慧”。自2018年集中管辖定西市“一区三县”(安定区、陇西县、岷县、漳县)一审行政案件以来,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872件。
注重能动履职。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执法、复议、信访等部门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互通信息,强化互动,构建“精执法、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的工作格局,做到情况早知晓、问题早沟通,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把握各县区工作的时机、节奏和重点,从源头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减压阀”“润滑剂”的作用。对征收拆迁、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对依法征迁中征收行政部门的方法、步骤、评估程序、文书制作、非诉审查、强制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行政审判的视角提出意见建议、思路方法,推动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从“监督者”向“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转变。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对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决不护短,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同时,明确指出违法之处,督促政府整改落实、查缺补漏。
注重诉讼指导。强化“如我在诉”“如我应诉”意识,精心指导各方当事人,引导相对人合法行使诉权,指导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力促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建立“行政庭审查、立案庭立案”的行政案件立案审查机制。对超过起诉期限、诉讼请求不明确、重复起诉、多个行政行为合并起诉,以及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进行一次性释明,依法规制当事人滥用诉权。近年来,经向原告释明,撤回起诉材料不再起诉的达110余件,裁定不予立案80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9.17%,健全“庭前审查行政机关应诉答辩”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等机制,并且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有理有节答辩应诉,杜绝消极应诉的心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达到100%,“一把手”出庭30余次,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36件。将判后答疑作为案件办理的“必选项”。坚持“有疑必答、有惑必解”,确保“案案答疑、全程答疑”。近三年来,判后答疑约400余人次。
注重实质化解。把调解、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案一策、因案施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相对人撤诉139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15.94%。坚持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就案办案,对疑难案件进行实地查看,弄清实质诉求,找准影响诉辩双方的实质问题。强化与政府沟通协调,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进行诉前、诉中、庭审、判后的协调化解。对行政机关可能败诉的案件,强化沟通协商,共同分析案件症结,化解争议的难点,讲清“法理”、讲透“道理”、讲明“情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杜绝行政机关败诉后因相同原因“一败再败”的情形。
注重释法明理。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及时在诉辩、调查、辩论等各个阶段清晰明了精准地总结争议焦点,引导各方陈述、举证、质证,法庭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当庭释明法律规则,依法认证,确认争议事实,让当事人通过庭审就能有明确的预期。精心打磨裁判文书,精准总结诉辩称、质证意见及认证、争议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观点,选择最适当的裁判方式,尤其是裁判说理部分条理清晰,理由明了,努力实现胜败皆服。认真落实“阅核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阅核工作要求,通过院庭长阅核方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注重源头治理。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推动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近8年来吸引3000余人次“沉浸式”学法。定期组织“培训及案件分析座谈会”,因需定制不同规模同堂培训与座谈交流活动。2025年1篇行政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二批)。近三年来,行政庭精心撰写论文3篇,普法宣讲稿件8篇,开展大型法治专题讲座12次,为行政人员“充电蓄能,夯实精执法”贡献了法院智慧。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研判各县区、各行政管理领域的诉讼成因和案件数据波动原因,找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提出预警和治理建议及司法建议。近三年来,渭源法院累计制发16份司法建议均被采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甘肃渭源法院:张渭平、何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