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法院高效化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26-01-14 15:49:3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收到一面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印有“巧解纷争万缕结、法理情融促和谐”字样。这面锦旗是当事人对调解员刘姗姗表达的感谢,也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最高认可,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事情源于一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2025年10月,王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田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田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主责,田某负次责。因双方的非机动车均未投保,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赔偿金额分歧进一步扩大。无奈之下,田某诉至法院,并申请三期鉴定。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迅速梳理案情,找准争议核心,秉持“情、理、法”相融原则,针对双方就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认知偏差,耐心倾听诉求,同时积极向原告释明鉴定时间与成本,并劝导被告换位思考,反复沟通协商寻找利益平衡点。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和解。被告王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当场支付12000元赔偿款,这场纠纷得以化解。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责任。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用真心、耐心、细心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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