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薪”过年!34名员工43万元欠薪节前全部到账!
发布时间:2026-02-18 16:40:3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年关将至,岁寒情暖。“感谢法院讨回了血汗钱,这下能踏踏实实过个好年了!”拿到拖欠近两年工资的老张激动不已。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34名职工43万元被拖欠工资全部执行到位,以司法温度守护劳动者安“薪”过年。
物业公司退场引困局
某置业公司开发楼盘委托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签订5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某物业公司未再续签合同,退出经营。
新入驻物业公司明确表示“只承接新的物业服务,不承担遗留债务”。至此,某物业公司拖欠34名职工43万余元工资,成了无人承接的“烫手山芋”。职工们多次交涉无果后,集体向县人社局投诉。
行政裁决遭遇执行僵局
县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某物业公司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但此时的某物业公司早已是空壳公司,收到裁决后仍以“无钱可付”为由拖延,逾期未履行任何义务,人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信息,发现该物业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34名职工的讨薪路看似走到了“死胡同”。
物业费案牵出关键线索
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的案件,成为破局关键。
执行法官主动对接该案件代理人,了解到某物业公司虽已退场,但仍有一名员工马某在负责处理物业费收支、诉讼对接等工作。
执行员敏锐察觉到马某或许是案件关键突破口,依法传唤马某。在沟通中进一步核实其身份信息,意外发现马某并未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任何用工合同,其劳动关系隶属于该楼盘的置业公司,收缴的物业费均通过微信转账至置业公司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直接向物业公司管理人杨某汇报。
这一关键线索,让原本看似孤立的欠薪案与某置业公司产生了紧密关联。
司法威慑破解欠薪难题
顺着马某提供的线索,法官迅速查阅置业公司的诉讼情况。经查阅案卷,发现置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的众多诉讼代理人的员工均系同一人杨某。
2月9日,执行员迅速传唤杨某到案,询问期间,杨某主动承认自己是某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日常工作以及催收物业费,同时也系置业公司经理。因法院冻结了物业公司账户,故将收取的物业费汇入了置业公司账户。
执行法官向杨某告知,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杨某对此不以为意、态度消极,法院遂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在拘留的强大司法威慑下,杨某彻底放弃逃避念头,主动联系置业公司协商解决方案。通过双方谈判,2月11日,置业公司将某物业公司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到法院执行专户。
2月12日,34名职工被拖欠两年的43万余元血汗钱全部足额到账!从追薪无门到全额兑现,汉寿法院用最快速度、最实举措守住了群众“钱袋子”。
此次涉欠薪案件执行行动,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护航民生福祉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汉寿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优化执行举措、强化协作联动,让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汉寿县人民法院:覃丹、刘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