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发布时间:2026-03-18 14:32:2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一、引言:乡村治理的机遇与协同治理的转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乡村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格局,已成为乡村发展的内在需求与重要方向。协同治理理论可以为推动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该理论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公民等多方主体,基于共同目标,通过平等对话、资源整合与持续互动,共同应对复杂的公共事务。将协同治理理论引入乡村治理实践,可以激发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工作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协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专业力量。其秉持“助人自助”理念,擅长资源链接、社区赋能、关系调和与平台搭建,能够有效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对话、协作与共识形成,从而将协同治理的理论逻辑转化为生动实践。本文旨在阐述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学理与实践参考。
二、理论逻辑:社会工作推动乡村协同治理的内在机理
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治理,是在协同治理框架下,通过专业干预促进治理结构优化、治理能力提升与治理生态改善的过程。其理论逻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价值嵌入:奠定协同治理的伦理基础
协同治理的有效运行依赖于信任、公平、参与、共识等价值基础。社会工作秉持的“尊重、接纳、自决、赋权”等专业伦理,与协同治理的价值诉求高度契合。社会工作者进入乡村场域,通过长期、深度的社区融入,与村民、基层干部等各方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传递民主协商、互助共赢的理念,潜移默化地增强社区凝聚力,为多元主体间的真诚对话与合作奠定坚实的伦理与文化基础。
(二)关系建构:搭建协同治理的组织框架
协同治理需要将潜在的治理主体组织起来,形成有效的互动网络。社会工作擅长社区组织培育。通过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如志愿服务队、文体协会、议事协商小组)、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如议事会、监事会)、链接引入外部专业组织与慈善资源,社会工作者能够协助构建一个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农村社会组织为纽带、社会力量与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协同治理组织框架。这一框架将体制内外的力量有机整合,明确了各自角色与联动方式,使协同治理从理念走向有形的组织化运作。
(三)能力提升:激发协同治理的内生动力
可持续的协同治理最终依赖于在地行动者,尤其是村民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社会工作的核心方法在于“赋权”与“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参与式培训、组织协商议事实践、引导项目策划与执行、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激励制度等,社会工作者能够系统提升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民主协商能力、集体行动能力以及资源管理能力。当村民从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乃至“主导者”时,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得以真正激发,协同治理才具有持久活力。
三、实践路径:社会工作参与乡村协同治理的行动策略
基于上述理论逻辑,社会工作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可遵循以下实践路径,将协同治理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
(一)启动与融入:运用本土方法构建信任基石
社会工作成功的介入始于被社区接纳。社会工作者需创新运用符合乡村文化语境的本土工作方法。例如,“泡”在村里,通过长期驻村、同吃同住同劳动,深入理解村情民意,与村民和干部建立深厚情感联系,化解陌生感;“跑”在部门,积极与基层政府、村“两委”沟通,阐明专业价值,争取政策与行政支持,实现专业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有效衔接;“刨”出资源,主动走访乡贤、企业,挖掘并链接本地潜在的社会资本与慈善资源。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完成从“外来者”到“自己人”的身份转变,为后续协同行动扫除障碍。
(二)组织与赋权:孵化载体与健全协商机制
在建立信任的基础上,社会工作的重点是培育协同治理的承载主体与运行规则。一是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根据村民兴趣和社区需求,引导成立各类志愿服务队、文体团队、互助小组等,将其作为动员村民、提供社区服务、参与公共事务的基本单元。二是建立健全议事协商制度。社会工作者和村干部组织村民成立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协商制定村务管理制度,村公共事务通过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民主协商决策,并将结果公开透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通过这些举措推动干群同心,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实施能力建设计划。针对村民代表、志愿者骨干、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开展领导力、项目管理、沟通协调等专题培训,提升其组织与行动能力,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共同发展,聚力乡村振兴。
(三)联动与行动:整合资源破解治理难题
“五社联动”机制是“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社区治理模式。当社区组织与机制初步建立后,社会工作应着力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实质性运行,聚焦具体治理议题开展协同行动。例如,针对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工作者可引导议事协商平台征集民意、形成方案,联动社区公益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志愿服务队参与施工与维护,链接企业捐赠物资,形成“议题共商、方案共谋、资金共筹、建设共管、效果共评”的完整闭环。针对矛盾纠纷调解,社会工作者可以中立第三方角色,运用个案和小组工作方法,搭建对话平台,促进各方理性沟通,寻求共赢方案,并将化解过程转化为一次民主协商的公共教育课。
(四)固化与反思:构建长效机制与专业反思
为确保协同治理成果的可持续性,社会工作需协助社区将有效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这包括将成熟的议事流程纳入村规民约,完善志愿服务积分管理与激励回馈制度,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章程,推动形成的社区社会组织完成备案登记并获得持续支持。同时,社会工作者自身应进行持续的行动研究与实践反思,评估协同治理的成效与不足,总结提炼本土经验,推动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的优化与创新,并将实践智慧反馈于学术研究与政策倡导,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螺旋式上升。
四、结论与展望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走向多元协同。社会工作以其独特的价值理念、专业方法与角色,能够有效激活乡村社会内在要素,链接外部支持资源,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发挥不可替代的“催化剂”和“支撑者”作用。其理论逻辑在于通过价值嵌入、关系建构与能力培育,为协同治理奠定基础、搭建框架、注入动力;其实践路径则是一个从信任构建、组织赋权到联动行动、制度固化的系统性过程。
未来,社会工作参与乡村协同治理的深化,需要多方合力:一是政策层面细化社会工作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加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其打造为协同治理的专业枢纽平台;二是社会工作教育界与实务界需加强合作,培养更多懂乡村、通理论、精实务的复合型乡村社会工作人才;三是社会工作专业自身需持续深化本土化理论建构与方法创新。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案例库和智库,对不同类型乡村的普遍性困境和创新性实践路径进行系统性总结、提炼和推广。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建立示范点等方式,促进各地互学互鉴,推动乡村治理模式的持续创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元、更有效的实践路径,从而为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贡献更多专业智慧。
(作者:储昕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